执法人员取缔无证经营药店。 科学监管药品安全 三年来,市卫生局通过摸清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规范药品使用秩序、完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建立药品安全整治长效机制等措施,达到了科学监管药物安全的目的。 创文期间,市卫生局、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我市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农村卫生站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完善了合法涉药单位档案,为规范涉药单位行为,取缔非法涉药单位提供基础数据,为规范农村用药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方面,市卫生局采取了系列措施。一是着重对荔城街、增江街、新塘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零售企业出租柜台代销药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整顿,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镇以上医疗机构年度现场检查实现100%全覆盖,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二是自2010年7月起,将农村开办药店的执行范围缩小至我市的三个山区镇,其它区域一律按省开办验收标准执行,严把药品零售市场准入关;三是结合“新农合”、“医改”等工作,推进“两网”建设,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供应网络覆盖率达100%;四是通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药违法、违法药械广告、无证经营药品等行为,加强对血液制品和疫苗等重点品种监管,其中,通过开展成瘾性药品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增城辖区违法经营成瘾性药品的现象,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0年被评为广州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中国医药报》对我市整治成瘾性药品工作进行了报道。创文期间,我市还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和网上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市场管理。 在规范药品使用秩序方面,市卫生局通过加强农村卫生站药品使用监管,开展在用医疗器械、医用氧、麻精药品及终止妊娠药品等专项整治,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通过对我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使用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疫苗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对特殊药品、生物制品的监管。 此外,市卫生局通过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制定完善加强药品日常监管措施、建设涉药单位诚信体系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完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药品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 规范医疗服务窗口 市卫生局在创文期间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文明医院”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窗口文明服务,提出了具体的服务标准,包括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明确部门职责并公示。 畅谈 今后工作 继续加强监管 进入常态化管理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市卫生局决不放松,将严格按照各项标准,继续做好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廖学辉表示,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创建标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继续加强日常监管,贯彻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尽可能扩大监管覆盖面,清除监管盲点,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假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创建幸福广州、幸福增城打下扎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