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增城清理违规1332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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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24-4-20 21: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现阶段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投放经营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要求,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的治理,4月19日,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交警、城管、新塘镇政府、永宁街道办等部门共同开展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集中清理整治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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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办法

  根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未取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经营者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且投放的车辆不得安装动力驱动的装置或者接口。

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在我区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
均未取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
且投放的车辆均为电动自行车
属于违规行为

行动中
执法人员把路边无序停放的
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
当日共计搬运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420辆
有效改善我区重点区域
共享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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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理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13322辆

  据悉,2023年以来,我区持续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整治清理行动,全区共出动人员1395人次,出动货车439车次,共清理违规投放在我区的共享电动自行车13322辆,目前街面违规投放车辆大幅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与此同时,2023年以来,我区组织召开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企业约谈会议6次,为各企业解读《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要求违规企业限期停止运营。通过综合整治,2023年以来共清退13家在我区违规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有效遏制了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投放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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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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