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农村都争先恐后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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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花 发表于 2012-5-11 02: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几年增城农村出现了“大跃进”

有钱的就不用说了,没钱的就算是到处借钱。都在争先恐后的建房!!

为什么?农村里都传开一个信息,现在农村建房越来越严了,如果现在不建以后有钱想建都难。

从这点可以看出,村民到处借钱,争先恐后的建房。是谁在“导演”的?

有人说,zf此举的目的是逼农民出城市居住,可笑吗?

在农村会看到一条这样“和谐的标语”。






下面再来解读下目前增城农村建房政策

    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一户”的条件为:①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的子女;②申请时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③已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具体的户人口数、年龄、婚姻状况等依照我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此外,对于60周岁以上的农户原则上不能单独分户申请建房。

    建房标准

    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若村建设用地紧张,也要确保每户宅基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农民新建住宅不得超过3层,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建房期限

    村民建房竣工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

    “违建”处罚

    一、村民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建房,严重违法村镇规划的,一律无条件拆除,三年内不予批建房;

    二、村民有擅自扩大建筑占地面积、缩小建筑间距、增加层高、建筑外飘、移位建房和修改外立面等,影响村镇规划,责令立刻整改,不听劝告者,取消报建批准文件,无条件拆除,两年内不予批建;

    三、因现有住宅不能翻建,申请易地建设住宅的,新房竣工后,不按规定拆除原住房并退还宅基地的,其旧住宅及用地由村委无偿收回,并由街道负责定期清理拆除旧房工作;

    四、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农村违法建设情形,依法进行制止、责令整改。

    五、未经过荔城街新农办批准并验收合格的房屋,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电讯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供水、供电等报装手续;

    六、村民涉及违法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查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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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 发表于 2012-5-11 02: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我都听人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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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INLEMON 发表于 2012-5-11 08: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村里贴横幅,电视也在宣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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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O 发表于 2012-5-11 09: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1月1日起增城的农村可以补办宅基地证了,而且费用全免。很多现时或之前的违建抢建将被合法化,特别是那些在农村村委会中握有权力的人(这些人也是违建抢建最多最快的人!)的违建设抢建房屋肯定会被合法化。呵呵,这个大家都懂的!除了在这发发牢骚你还能怎样,吹得涨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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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tuw 发表于 2012-5-11 09: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高官都回到家乡建别墅豪宅啦,动辄上千万,这才叫光宗耀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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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大只 发表于 2012-5-11 09: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s: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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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Su 发表于 2012-5-11 17: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毛钱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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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2836 发表于 2012-5-17 10: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BCO 发表于 2012-5-11 09:12
2013年1月1日起增城的农村可以补办宅基地证了,而且费用全免。很多现时或之前的违建抢建将被合法化,特别是 ...

你听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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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零 发表于 2012-5-17 11: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是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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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61928 发表于 2012-5-17 12: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s: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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