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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名2008年出生的女弃婴公告

2015-12-18 00:50|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1623| 评论: 5

摘要: 2008年8月22日,在增城区中新镇福和供电所往前100米的荔枝树下捡拾一名女弃婴。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该婴儿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证明或住所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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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8月22日,在增城区中新镇福和供电所往前100米的荔枝树下捡拾一名女弃婴。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该婴儿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证明或住所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安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15年12月15日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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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aphorley 2015-12-18 00:58
可以认领吗?
引用 qq229734262 2015-12-18 09:10
[s:67]
引用 nelnel168 2015-12-18 10:23
甘可爱既细路女,点解会遗弃
引用 yimeng114 2015-12-22 16:01
真的好心酸,怎么这么狠心的父母
引用 caffer 2015-12-24 09:51
[s: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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