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交通事故现场 车主声大夹恶要求对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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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平平 发表于 2015-6-16 19: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下午2点,在荔城街光明西路的广发广场发生一宗两车碰撞事故。

现场情况:银色小车将广发停车场的出口当入口想转弯,黑色小车直行撞上银色小车车头。

大家从现场情况睇,觉得是谁的责任?这责任怎么认定?从图中睇到,感觉两车,车主都有责任?

当时银色小车车主发怒,要求黑色小车车主负责,还大声呼喝指指点点要求交警过来处理,但黑色小车车主穿着拖鞋(根据规定,穿拖鞋开车违规的。),且撞上银色小车,所以不敢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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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veler过客 发表于 2015-6-16 19: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s: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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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名氏 发表于 2015-6-16 20:49:20 | 显示全部楼层
[s:69]黑色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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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之神 发表于 2015-6-16 21: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黑色应该是主要!看他车速应该偏快了!银色如果没按喇叭提醒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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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hang3 发表于 2015-6-16 23:0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弯让直行,常识吧,还说人家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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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cheng178 发表于 2015-6-17 09: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angcheng178 于 2015-6-17 09:55 编辑

叼,明显就是银色车责任,转弯让直行,小路让大路呀,开个IX35拽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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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yx339 发表于 2015-6-17 11: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光着脚出来就不是行了吗,而且责任分担主要是看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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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dixin 发表于 2015-6-17 11: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之神 发表于 2015-6-16 21:10
黑色应该是主要!看他车速应该偏快了!银色如果没按喇叭提醒也有责任的!

那应该不算是拖鞋吧? 我觉得银色是主要,因为转弯应该让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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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之神 发表于 2015-6-17 12: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rongdixin 发表于 2015-6-17 11:35
那应该不算是拖鞋吧? 我觉得银色是主要,因为转弯应该让直行.....

拖鞋是车主的操行问题!银色转弯没鸣笛也是一个问题!黑色的车速应该算偏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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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v969 发表于 2015-6-17 13: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gzhang3 发表于 2015-6-16 23:07
转弯让直行,常识吧,还说人家全责

好多人唔知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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