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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计划改造4655户 农村自住泥砖房和危房

2015-4-7 12:53|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2138| 评论: 1|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记者 陈婉婷 通讯员 罗艺峻)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城市2015年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今年将完成4655户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并建成一批规划科学、 ...
    (记者 陈婉婷 通讯员 罗艺峻)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城市2015年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今年将完成4655户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并建成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居住安全、生态宜居的岭南特色新民居。

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明年底有望彻底解决

    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一项住房保障工程,是惠及面广的一项民生工程,是扶贫开发的其中一项重点项目。记者近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解决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我市自2010年起共投入财政资金3.81亿元(含上级补助),共改造农村泥砖房和危房11076户,其中2010年765户,2011年2161户,2013年4200户,2014年3950户。
    截至目前,我市尚存农村泥砖房和危房8668户。根据《广州市改造农村泥砖房和危房三年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制定《方案》,并明确今年计划完成4655户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建成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居住安全、生态宜居的岭南特色新民居。到2016年,我市将全面完成剩余唯一自住泥砖房改造工作,彻底解决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6年之后,对于遗漏的和今后新增的泥砖房和危房改造由各镇街自行解决。

改造房为农村唯一自住泥砖房和危房

    《方案》明确,申请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的农户必须具有本市农村村民户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改造房屋属唯一自住的泥砖房或低保低收入家庭唯一自住的危房。其中,危房需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符合条件、有意参与改造的农户首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待村委会完成初审后,提交镇街与市民政局审核,随后由市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并公示。
    对此,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资格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一季度,具体以当年方案确定为准。2015年的资格申请截止时间是2015年4月30日。

鼓励集约用地连片改造

   《方案》显示,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包括集中改造和零散改造两种模式。其中,集中改造由镇街牵头,按照统一的建筑风格实施集中改造。《方案》提倡“集约用地”,鼓励农户积极参与连片改造,鼓励镇街将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对口扶贫、重点开发、产业带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相结合进行集中改造。  
    《方案》规定,参与改造农户必须拆除原有泥砖房,提倡原址拆除重建。通过拆旧建新,推进村庄土地整理。同时,房屋选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新建房屋必须符合建房管理相关规定,用地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0平方米且不超280平方米,层高不超过3层。

低保低收入家庭每户补助6万元

    据悉,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出一点、区(县级市)出一点、农户出一点”的办法,筹措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资金。根据《方案》,2015年,我市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为低保低收入家庭每户6万元,非低保低收入家庭每户3万元,广州市、增城市、镇街三级财政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0%、32%、8%。参与集中改造的,按照每户1万元的标准另行给予奖励。同时,《方案》鼓励扶贫开发资金和社会捐赠支持农村泥砖房和危房改造工作。

    对补助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农户自行筹措资金解决,对于无力建房的农户,允许其使用补助资金与亲友通过协议约定方式合建房屋。五保户、孤寡老人等其他弱势群体无力自筹资金建房的,《方案》鼓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扶助代建房屋,免费或以低廉租金提供其居住,产权归村集体和农户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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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东南战国 2015-4-9 17:13
请问危房鉴定中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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