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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明年并轨 9月1日开始缴费参保

2014-9-1 14:34|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1322| 评论: 2|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记者周影红 通讯员宋春燕)昨日,记者从市农合办获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合二为一,两大医保合并后,实行广州市级统筹、统一管理、基金 ...
     (记者周影红 通讯员宋春燕)昨日,记者从市农合办获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合二为一,两大医保合并后,实行广州市级统筹、统一管理、基金统收统支。参加明年城乡医保的人员9月1日起开始缴费。

同一缴费标准 同样待遇水平

    据了解,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22元/年,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2元/年,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年。

    在待遇标准方面,制度整合后将统一待遇范围,参保人员可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同时,医保相关项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年度限额等待遇问题,城乡居民也不再存在差异,完全执行同一个标准。医疗保险实现城乡统筹后,农民就医选择范围比原来更广,医疗保障范围更大,报销比例、封顶线普遍有所提高,享受的服务更为便利。

9月至12月开展缴费参保工作

    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9月起至12月进行。民政或残联资助人员到户籍所在镇(街)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余参保人可就近到本市镇(街)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类学校于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在校学生一次性办理2014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及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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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李烈 2014-9-1 17:00
[s:69]
引用 近看湿panties 2014-9-1 17:47
什么呀··医保不是月月交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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