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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陪孩子游泳 不下水也要买票很不合理

2014-7-3 13:39|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3852| 评论: 6|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市体育馆:调查研究后再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孩子们在游泳,家长们在陪护。 文、图/记者周影红 见习记者陈翠芳 “我儿子还这么小,我肯定要在旁边看着他游泳才安心,但是我又不下水,凭什么要我买票?”连 ...

市体育馆:调查研究后再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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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在游泳,家长们在陪护。



文、图/记者周影红 见习记者陈翠芳

    “我儿子还这么小,我肯定要在旁边看着他游泳才安心,但是我又不下水,凭什么要我买票?”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记者反映称,今年市体育馆游泳池对顾客实行“一刀切”收费制度,陪小孩进游泳场而不下水的家长,也要购票进场。

家长:陪护也要交钱不合理

    昨日19时,黄女士陪同5岁的女儿到市体育馆游泳池游泳,出于对孩子的安全考虑,她决定跟孩子一起进游泳场,但她并不打算游泳。然而,入场时她却被检票工作人员告知即使不游泳,也要购票进场。记者在该泳场购票处看到,其收费标准为成人15元/次、儿童8元/次,儿童游泳收费比去年上涨1元,成人收费则没有改变,但规定所有人员一律凭票(卡)入场。

    黄女士认为,这样的收费方式不合理,有强制收费之嫌。在游泳场内,坐在一旁看儿子游泳的市民刘女士说,她儿子每周到这里游泳3、4次,每次她都得陪着。按一张成人票15元计算,一个月下来这将是一笔不菲的开销。“每次进场我都是在旁边陪着,这样花费我觉得不值,只好减少儿子的游泳次数了。”刘女士说。

承包方:收费是为了方便管理

    对于家长们的不满,广州市鑫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杜教练表示,游泳场进门就得买票的规定是为了方便管理,保障游泳者安全。“对陪护人员实施收费是为了避免过多家长涌入泳池旁,遮挡救生员的视线,造成不安全因素。另外,有部分家长借陪护之名下水游泳,使游泳池管理起来非常困难。家长的心情我们很理解,但收费是为了规范管理,防止一些人‘蹭泳’。”杜教练说。

    市体育馆江馆长则表示,市体育馆游泳池于6月20日正式对外开放,今年体育馆将泳池承包给专业公司进行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安全系数。“目前游泳池已配备了专业的救生人员,负责所有入场游泳者的人身安全,家长大可放心。”江馆长说,针对承包方的做法是否恰当和家长反映的情况,将会向上级反映,研究后再作出调整。

建议开设免费陪护区

    “从经营者角度出发,游泳场进门就得买票的规定无可厚非。但从社会效益来讲,这有点不近人情。因为市体育馆游泳池是市属游泳池,属于公共资源,有别于小区内具有商业性质的游泳场所,该泳池不应以营利为目的。”市教育局的杨老师建议,该游泳池的管理可参照今年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建议承包方在游泳场内开设免费陪护区,一来方便游泳池管理,二来让家长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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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椰林树影 2014-7-3 13:54
[s:118]
引用 太子炳 2014-7-3 14:05
本帖最后由 太子炳 于 2014-7-3 14:40 编辑

[s:118]这还不简单

你说小孩滑脚跌倒了,磕碰到后脑,现在住院了,叫他赔偿检查费、入院费、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并对一切后遗症负全责

你说小孩被其他孩子打了,叫他赔偿检查费、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误学费、交通费、并对一切后遗症负全责

你说小孩戴在脖子上的传家“玉佩”丢了,叫他帮你找回来,找不到,照价赔偿

你说小孩经常肚痛,叫他赔偿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并对一切后遗症负全责

你说小孩眼发炎了,叫他赔偿挂号费、验眼费、治疗费、药费、并对一切后遗症负全责

你说小孩耳朵进水发炎了,叫他赔偿挂号费、验耳费、治疗费、药费、并对一切后遗症负全责

你说小孩YIN DAO发炎。。。


引用 287992825 2014-7-3 15:02
那泳池里的水那么脏,其实少去为好
引用 顽固的小孩^.^ 2014-7-3 15:14
体育馆游泳池姆人性,之前感多年都不变,点解今年就要感样,真心不明白,去游水都系寻求开心喈
引用 杜逆天 2014-7-3 18:21
不近人情!!!!!
引用 增城小卫士 2014-7-10 20:11
这个现象代表社会的庐山面目开始露出来了,社会也越来越现实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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