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派潭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安保人员。 一、招聘条件 1. 退伍军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初中以上学历; 3、无酗酒等不良嗜好,无犯罪纪录; 4、增城户籍人员。 5.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派潭镇政府1号楼301室组织办)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从邮箱ptzzb2012@163.com(密码:abcd1234)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好后发送至ptzjb1308@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派潭镇安保人员招聘”。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3日至8日。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人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报名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主要包括1500米,引体向上等。 2.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确无合适人选,经派潭镇人民政府研究,可决定该岗位空缺。 三、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镇政府聘用人员待遇执行。如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可根据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岗位工资。聘用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本招聘公告由派潭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821308。 派潭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