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切实有效地对纳税人实施精细化与科学化管理,更有效地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我局决定对第一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的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将新塘、永和区域原属增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征管的或正在筹建、日后新办的服装制造行业纳税人(行业代码1810)统一划入增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征管。 二、调整时间 从2011年3月1日起,原属增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征管的服装制造行业纳税人(行业代码1810)请到增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理相关税务事项,地址: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仙村管理区仙村大道旁,联系电话:82938965。 三、迁移工作安排 属调整范围的纳税人需在2011年2月24日前按时完成所属期1月份的增值税申报工作,并在2011年2月21日至28日前在原税务机关(第一税务分局)办理迁移手续,并在办理迁出手续后的第二天,凭《迁移通知书》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第二税务分局)报到。 从2011年3月1日起,新塘、永和区域的服装制造业纳税人统一由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征管。 特此通告。 增城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