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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荔城街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14-5-14 13:23|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1707| 评论: 0

摘要: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4〕27号)、《增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增教字〔2014〕40号文)、《2014年 ...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4〕27号)、《增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增教字〔2014〕40号文)、《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指引》、《增城市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增教字〔2010〕58号文)等文件精神,结合本街中小学招生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荔城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周水钦
    副组长:曾海流
    成  员:张震科、涂春燕、王传碧、姚秀逢、廖秀娟、荔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二、招生原则

    根据广州市、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街以属地管理、免试入学、就近入学、人户一致为招生工作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中小学招生基本情况

    1、小学基本情况:本年度荔城街常住人口中预测6周岁适龄儿童约2600人,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计划在街属地14所小学招6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2、中学基本情况:本年度初一新生约2550人(含民办及预测回乡就读人数)。按计划在街属地6所初中招58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

    四、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城区小学:凡在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①具有荔城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②父母或祖父母在荔城城区具有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已签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称为“有效居住证明”)的本市其他镇街户籍及广州市其他区市户籍适龄儿童(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指在2013年8月31日前签订的);
    ③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④符合“五年四证”条件的广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
    ⑤特殊类适龄儿童。
    2、农村小学:凡在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荔城街农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2014年5-8月。
    (三)集中报名地点时间
    1、城区小学:
    ①报名地点:增城市荔江小学。
    ②报名时间:2014年5月17、18、24、25日共4天。
    2、农村小学:
    ①报名地点:各农村小学。
    ②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27、28日共3天。
    (四)招生程序
    1、宣传发动:
    ①5月上旬,在《增城日报》、增城电视台发布本街城区小学招生报名通知,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时间、地点、报名等有关事项。
    ②5月上旬在荔城街各小学、幼儿园门口张贴本街城区小学招生报名通知。
    ③向本街内幼儿园大班儿童家长派发《荔城街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须知》。
    2、学区划分:
    街教学指导中心按照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原则,根据2013年报名生源分布情况和2014年街内常住人囗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户籍情况调查结果,在今年4月划定2014年各小学学区《2014年增城市荔城街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见附件1),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后于5月上旬在街教学指导中心和各小学公示,以及报名期间在集中报名地点公示。
    3、报名办法:
    (1)学区生报名办法:
    ①荔城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持小孩和父母户口簿(入户截止日期:2014年4月30日,以下相同)、有效居住证明、荔城街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的小孩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下统称计生证),小孩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验证结果通知单,统一到报名地点——荔江小学,按照《2014年增城市荔城街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指引,到所属学区学校窗口报名。如果出现适龄儿童户籍与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不一致时,适龄儿童可选择房产所属学区或户籍所属学区其中一所学校报名(如果选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由街教学指导中心确定该适龄儿童安排到那一所学校就读)。
    ②荔城街农村户籍适龄儿童:于8月26至28日持小孩和父母户口簿、计生证、小孩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验证结果通知单到所属农村小学或合并后的学校报名。
    ③挂绿湖水利工程核心区、教育城和轨道交通建设被征地拆迁群众子女入学:根据《关于挂绿湖水利工程核心区、教育城和轨道交通建设被征地拆迁群众子女入学入园安置工作方案》(增挂总指办文〔2013〕19号)原则上安排到清燕小学就读,请持小孩和父母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拆迁协议、计生证、小孩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验证结果通知单,到清燕小学报名。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城区就读,在报名期间到荔江小学集中报名点——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窗口(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窗口”)报名,符合条件的由街教学指导中心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在其有效居住住址3公里范围内安排学位。
    ④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持小孩和父母户口簿、计生证、小孩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验证结果通知单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到设在荔江小学校内的指导中心窗口报名。按有效居住证明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2)城区非学区生报名办法:
    城区非学区生指荔城街农村户籍适龄儿童、荔城街外增城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增城市外广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荔城街经商务工的广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
    城区非学区生在荔城城区学校申请入学报名办法:
    ①荔城街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如需在城区学校申请学位,持小孩和父母户口簿、计生证、小孩父母或祖父母在荔城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小孩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验证结果通知单,在报名期间到指导中心窗口申请学位。
    ②荔城街外增城市内户籍适龄儿童:持小孩和父母户口簿、其他镇(街)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的计生证、小孩父母或祖父母在我街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小孩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验证结果通知单,在报名期间到指导中心窗口申请学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跨学区入学申请表》到跨出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查同意后,于5月30日前交回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③增城市外广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持小孩和父母户口簿、计生证、小孩父母或祖父母在我街城区的有效房产证明、小孩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验证结果通知单及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在我市借读的申请证明等资料,在报名期间到指导中心窗口申请学位。
    ④广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持“五年四证”(“五年四证”是指:在本市居住5年或以上,具备“四证”,即户口薄、有效居住证明、合法经营证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加具计生部门审查意见的计生服务证明)及小孩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验证结果通知单等材料,在报名期间到指导中心窗口申请学位。
    (3)农村小学非学区生报名办法:
    荔城街外增城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增城市外广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广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在荔城街农村小学入学的条件与申请在荔城街城区入学条件相同。报名时间为8月26、27、28日共3天,报名地点为申请就读的学校内。
    (4)特殊类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我街户籍中重度智障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增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致明学校。地址:荔城街大井头三巷42号,咨询电话:82732808)申请学位。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本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增城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可延缓一年入学。
    4、学位分配办法:
    (1)学区生:
    荔城城区学区生,按城区学区划分安排学位;荔城农村学区生,按农村学区划分安排学位。
    (2)非学区生:
    ①持有有效房产证明的非学区生:在房产所属城区学校安排完该校学区的学区生后,剩余学位按以下顺序类别分配给有房产在该校学区的非学区生:
    第一类:有效房产证明在学区内,荔城街农村户籍适龄儿童;
    第二类:有效房产证明在学区内,荔城街以外增城市以内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类:有效房产证明在学区内,增城市以外广州市以内户籍适龄儿童;
    第四类:有效房产证明在学区内,符合“五年四证”的广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
    当符合申请条件的同一类非学区生多于申请学校的剩余学位时,此类申请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谁获得该学校的学位。
    申请学校剩余学位额满后,没有抽到学位的此类非学区生及排序靠后的非学区生,由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城区学校中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当出现城区学校学位不足以安排以上四类非学区生时,由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清燕小学、夏街小学、城丰小学、三联小学等学校就读。非学区生请于2014年6月25-27日,到荔江小学查看《需抽签学位学校情况公示》,确定是否需要参加学位抽签。抽签时间定于2014年7月5日在荔江小学举行,具体安排在学位公示时一并通知。
    ②没有有效房产证明的非学区生:
    持租赁合同(含没有有效房产证明但符合“五年四证”)的非学区生,经荔城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申请入读条件的此类非学区生,由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当出现城区学位不足以安排此类非学区生时,由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清燕小学、夏街小学、城丰小学、三联小学等学校就读。
    5、需要参加学位抽签的非学区生注意事项:
    (1)公示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28-30日在增城市荔江小学公示。
    (2)公示内容:①参加抽签招生学校的学位信息;②参加学位抽签的持有效房产证明的非学区生名单。
    (3)抽签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5日在增城市荔江小学举行抽签。
    6、新生名单公布: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于7月11日将新生名单及报名材料按学位分派结果转给各城区学校,各城区学校于7月12日在本校门口公布新生名单,同时,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在岗前路6号本中心门口公布各学校新生名单。农村小学由各校于8月28日在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7、注册入学:
    本街各小学须于8月29、30、31日办理新生注册入学手续,9月1日入学。
    五、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荔城街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荔城街户籍、要求回乡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
    4、在荔城街属地小学就读毕业的广州市内户籍及符合“五年四证”的广州市外户籍应届毕业生;
    5、父母或祖父母在荔城城区具有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已签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称为“有效居住证明”)的荔城街外广州市以内户籍应届毕业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指在2013年8月31日前签订的)。
    (二)招生时间 2014年6-8月。
    (三)招生程序
    1、宣传发动:5月中旬召开各中小学校长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学区划分:
    四月下旬街教学指导中心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本年各初中学位数划分好学区《2014年增城市荔城街中学学区划分一览表》(见附件2),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后于5月上旬在街教学指导中心和各中小学公示。
    3、报名查证:
    ①荔城街户籍本街小学毕业生:持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入户截止日期:2014年4月30日)及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在5月中下旬,由各小学指导学生填报《增城市2014年初中招生报名表》,核对学生户口簿及其它资料后,将报名表送街教学指导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②荔城街外增城市内户籍本街小学毕业生:一是如需在我街升读初中,必须在5月中下旬,持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及有效居住证明材料,由各小学指导学生填报《增城市2014年初中招生报名表》,各校核对学生户口簿及其它资料后,将报名表送街教学指导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不申请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必须服从我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学位公布后,我街不再办理调整及转学手续。二是如需回户籍地或其他地方就读初中,必须在5月中下旬,凭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有效居住证明(是指跨入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在我街各学校填写《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跨学区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我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递交跨学区入学申请表,经双方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我街不再安排此类学生学位。
    ③增城市外广州市内户籍本街小学毕业生:如需在我街升读初中,必须在5月中下旬,持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在荔城街的有效居住证明及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在我市借读的申请证明等资料,向在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各小学指导学生填报《增城市2014年初中招生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复印件送本街教学指导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④广州市外户籍生:本街小学毕业生,如需在我街升读初中,于5月下旬持“五年四证”等材料向在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各小学指导学生填报《增城市2014年初中招生报名表》,核对“五年四证”等材料,填写好《荔城街“五年四证” 核查表》后,将报名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复印件连同《荔城街“五年四证”核查表》送本街教学指导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广州市外户籍非本街小学毕业生,请于在6月3日至13日(节假日除外),持“五年四证”等材料,到位于荔城街岗前路6号二楼的本街教学指导中心业务室提出申请。本街教学指导中心根据学位情况、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7月1日前公布审批结果,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家长。经审核“五年四证”符合我街初中招生条件的,将安排学位;不符合条件的发给《告知书》,指引此类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读或到我市民办初中报读。
    ⑤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如需在我街初中借读,于5月下旬持本人和父母户口簿、计生证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本街教学指导中心申请借读。
    ⑥荔城街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如需回荔城街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在6月3日至13日(节假日除外,以下相同),到位于荔城街岗前路6号二楼的本街教学指导中心业务室报名。报名资料:小孩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孩一寸相片1张;在读学校证明;学籍卡或学生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学籍管理员处打印),由我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⑦荔城街外增城市内户籍在其他镇(街)小学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学区申请到我街升读初中,由该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3日至13日,凭户口簿、计生证、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先到位于荔城街岗前路6号二楼的本街教学指导中心业务室填写《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跨学区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我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后,由该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递交跨学区入学申请表审核加具意见。经双方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由我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如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学位。
    ⑧增城市外广州市内户籍非本街小学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学区申请在我街升读初中,由该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3日至13日,凭户口簿、荔城街计生办审核的计生证、有效房居住证明、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在我市借读的申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位于荔城街岗前路6号二楼的本街教学指导中心业务室申请学位。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由我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如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学位。
    (四)增城中学初中部招生
    增城中学初中部招生方案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贯彻教育部检查组要求纠正“推优生”做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92号)精神,另行制定。街教学指导中心根据市教育局《增城中学初中招生办法》,协助学校做好报名、审查等工作。
    (五)学位分配办法
    荔城街户籍学生按《2014年增城市荔城街中学学区划分一览表》(附件2)安排学位,其他学生由我街教学指导中心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先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本市及广州市户籍生提供学位,然后再为符合“五年四证” 的广州市外户籍生提供学位。
    (六)入学安排
    本街教学指导中心于7月中旬分配好学生学位,将相关资料移交给各中学。各中学于8月中旬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9月1日入学。各小学配合初中做好招生工作,动员本校毕业生到所安排的初中报到注册。
    六、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增城市荔城街岗前路6号二楼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电话:82752089。
    七、说明
    1、报名及申请学位时所有递交材料都要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蓝印户口本无效,不再使用;
    3、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中环卫工人子女不限于一个,但要提供计生服务证;
    4、无户口适龄儿童报名入读,要提供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签好承诺书;
    5、户口变动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才有效。
    八、其他未尽事宜,其解释权在荔城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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