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今年1月17日8时35分,在新塘镇翡翠绿洲桃园路,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中两车驾驶员均负同等责任。 当天,杨某驾驶小轿车沿新塘镇翡翠绿洲桃园路由东向西行驶,夏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当双方行至出事地点时,杨某驾车往左掉头,双方采取措施不及,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夏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为什么小轿车和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负同等责任?据交警介绍,杨某驾车突然掉头借道通行时,没有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而夏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没有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两车的司机开车疏忽大意所致,为此,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车祸猛于虎,要珍惜生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驾驶或乘坐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切莫超速、超载、逆向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