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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将下调50%

2014-2-19 14:10|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1352|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每年为企业减负超1亿元 (记者李丽斐 通讯员顾翠珠 陈冬敏)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从本月起,广州市(含增城)堤围防护征收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50%,同时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免征堤围防 ...

每年为企业减负超1亿元



    (记者李丽斐 通讯员顾翠珠 陈冬敏)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从本月起,广州市(含增城)堤围防护征收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50%,同时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免征堤围防护费,对单个企业堤围防护费年度征收额满500万元为封顶。据市地税局初步统计,新政策实施后将可为我市企业减负超过1亿元。

    据了解,堤围防护费是为了加强河道堤防整治维护工作,提高城市防洪(潮)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由地方政府依法向社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般按缴费人申报流转税时的销售额或营业额计算。

    根据广州市《关于调整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要求,广州市对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作出了具体调整。一是农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房地产和社会服务等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发电企业按年电力总产值,供电企业按年售电收入总额,银行按当期利息收入,保险公司按当期保险费收入,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当期业务收入,由1.0‰计征调整为按0.5‰计征。二是外资企业由按营业(销售)总额的0.9‰计征调整为按0.45‰计征。三是从事专业批发的商业企业,由按营业(销售)总额的0.5‰计征调整为按0.25‰计征。四是外贸企业由按营业(销售)总额0.3‰计征调整为按0.15‰计征。五是对单个企业按500万元定额封顶。六是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堤围防护费。

    据我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我市堤围费收入为20367万元,执行新政后估计可为我市企业减负超过1亿元,约16000户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继续缴纳堤围费,免征率超过60%。堤围防护费改革,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我市投资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核心吸引力和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实我市有积极作用。

    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水利工程1628宗,其中,中型水库4宗,小一型水库17宗,小二型水库83宗,山塘180宗,堤围84宗,防洪水闸179宗,电排泵站107宗,电灌站283宗,引水陂闸676宗,小水电站15宗。我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堤围防护费专款用于堤防工程的维护、更新改造和加固达标及堤防(包括机电排灌)管理单位正常的运行管理开支。2014年,我市将根据《广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的部署,开展易旱地区抗旱水源工程,切实解决“望天田”问题,实现农田旱涝保收;加快实施鹅桂洲围、仙村大围、石滩沿江大围等约13.5公里堤防加固达标建设,保障城乡防洪安全;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解决惠及农民、农业的最直接的五小水利工程“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提高水利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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