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记者黄丽萍 见习记者姚玉函 增公宣文/摄)10月12日4时许,在荔新公路广本红绿灯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重货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温某及搭载乘客李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据了解,事发时温某正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搭载乘客李某,沿荔新公路行驶,驶至广本红绿灯路段时,与邓某驾驶的重货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的温某与李某随即受伤倒地,摩托车受撞击后的碎片也散落一地。 经民警调查取证,温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同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邓某驾驶重货车驶出道路时没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表示,交通安全意识必须谨记心中,切勿粗心大意,切勿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