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期限五年
(记者陈焱欢 钟颖 通讯员龚宣)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本月起,1.75吨(包含1.75吨)以上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等低速车、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禁止在市区行驶,限行期限为五年。
根据规定,限行区域为东面以增江街增江大道(不包含增江大道)为界,增江大道的广汕公路路口至增江街美景街(市看守所对面)路口路段以西为限行区域;南面以广汕公路为界(不包含广汕公路),广汕公路的增江大道路口至荔城大道路口路段以北为限行区域;西面以广汕公路与荔城大道交界点为界,交界点以东为限行区域;北面以荔城大道的广汕公路路口至增派公路路口路段(东往西方向车道不禁行,西往东方向车道禁行)、增派公路的荔城大道路口至开园路路口路段(不包含增派公路)、增派公路与荔城街开园路交界路口往东至荔城街湘江北路路段(不包含该路段)为界,以上路段以南为限行区域。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环保执法车辆,气象监察车辆,邮政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将不受限制。因市区内生产建设及运输市民生活用品等,使用受限车辆进入受限区域行驶的,车辆须办理《准入城证》,并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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