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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转弯横过与直行摩托车碰撞 三人受伤

2013-11-11 13:52|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2264| 评论: 4|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事故现场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汽车在马路上转弯横过,直行摩托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酿成事故。2012年3月23日18时30分,这一幕就发生在我市朱村街横塱村牌坊路段。 在事故现场,摩托车横倒在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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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汽车在马路上转弯横过,直行摩托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酿成事故。2012年3月23日18时30分,这一幕就发生在我市朱村街横塱村牌坊路段。

    在事故现场,摩托车横倒在路边,摩托车车头灯已散落在路面上,所幸的是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华以及他搭载的覃某林、伍某芳受伤不算严重。据交警介绍,当天,王某房驾驶小汽车沿G324国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王某华驾驶摩托车搭载覃某林、伍某芳沿G324国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双方行至广汕线朱村街横塱村牌坊路段,王某房驾车左转横过G324国道驶入朱村横塱村时,结果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王某华、覃某林、伍某芳受伤的交通事故。

    “汽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横过G324国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过错;摩托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2名乘车人均未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过错。”交警表示,汽车在横过道路时,应让道路内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交警提醒市民,在驾车过程中,遇交叉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后通过,不要为了抢道、抢行的几秒钟时间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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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Juan 2013-11-11 11:03
天天都有这类事件.
引用 好好先生 2013-11-11 11:57
都成历史了,还是新闻?
引用 qhzyl 2013-11-11 20:57
摩托车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2名乘车人均未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这是什么逻辑,没有驾照开着就是犯法,超载也犯法,头盔没的说人家自愿,但是无照驾驶就是致命错误,还搞个次要原因。中国的法律就这么搞笑
引用 拥有一切 2013-11-13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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