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永红 蓝健)11月7日,经市人口计生局申请,市人民法院对拒缴社会抚养费的朱村街联兴村一违法生育对象蓝某生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慑于法律的威严,蓝某生当天缴纳了部分社会抚养费,遂未对其采取强执措施。 据了解,蓝某生、刘某桃均为朱村街联兴村村民,于2012年2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政策外超生一个子女。市人口计生局于2012年12月对其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镇、村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缴,做其思想工作,但其始终拒绝配合。鉴于蓝某生夫妇一直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行为,2013年5月21日,市人口计生局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对该夫妇一方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蓝某生当天缴纳了部分社会抚养费43000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未对其采取强执措施。 据介绍,今年以来,朱村街计生部门依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生育行为。今年1月至10月,朱村街共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76宗,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共4026810元,依法申请法院查封汽车、房产、财产等强执案件13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