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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滩大货车转弯借道与摩托车碰撞 一人丧命

2013-11-1 16:43|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1439|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1人丧命 死者未戴安全头盔 事故现场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2013年10月22日12时,在我市石新公路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连人带车与一辆大货车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勘查现场的 ...

1人丧命 死者未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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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2013年10月22日12时,在我市石新公路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连人带车与一辆大货车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勘查现场的交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均未戴安全头盔。

    据交警介绍,当天刘某某驾驶粤BXXXX号牌重型厢式货车沿我市石新公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单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搭载何某某沿石新公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由于刘某某驾驶大货车突然转弯借道行驶,结果大货车的右前侧与单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的左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单某某送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何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据交警分析,事故形成的原因是刘某某驾驶粤BXXXX号牌重型厢式货车突然转弯借道行驶,未注意同方向行驶向右侧的车辆,且没有让道路内直行车辆优先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单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何某某(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遇事采取措施不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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