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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随意变道非常危险 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2013-10-31 14:56|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2254| 评论: 2|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2012年11月2日19时许,罗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广园东路行驶至仙村出口路段时,与萧某驾驶的粤SXXXX号牌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辆损坏,罗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对此,交警警 ...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文/摄)2012年11月2日19时许,罗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广园东路行驶至仙村出口路段时,与萧某驾驶的粤SXXXX号牌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辆损坏,罗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对此,交警警示,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非常危险。

随意变更车道太危险

    昨天下午5点30分左右,在荔乡路由南往北方向,由于是下班高峰期,车流量大,记者目击一辆黑色轿车临近红绿灯时,从左转车道猛然拐进直行车道,后面的一长串排队车辆一阵急刹……这种画面不少市民都有切身体会。

    “加塞、随意变更车道非常危险,也最容易造成道路堵塞。”对于这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多数司机都很反感。车主李先生说,“随意变道简直就是损人利己,有时你正开得好好的,突然旁边车道的车就快速加塞到前面了,要是反应慢点就很容易撞上,太危险了。我是个新手,一碰到这样的情况就很紧张。”

既不文明更不合法

    采访中,有不少人认为,变道不算违法违规,即使因此造成事故,也多是小碰小擦,不会酿成大祸。然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随意变更车道、占用转弯车道直行、变更车道不提前开启转向灯,这些驾驶行为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最易引发剐蹭类交通事故,加剧交通拥堵。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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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byain 2013-10-31 18:41
配张猪图??何解???
引用 情满增江 2013-11-1 08:58
还有夜间在市区开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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