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特搜行经增城主要道路的十字路口都看到路边挂上了红色的横幅写着:电动车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不能上路行驶。此标语是说明所有电动车必须像摩托那样到车管所“上牌”登记才能上路?最近亦有家园网友报料称骑电动车,被交警查扣。家园网友发帖(电动车都被查,大家出行得注意点!) 油价飙升,电动车成为“草根”市民首选的交通工具。相关测试数据表明使用电动车一年消耗的费用只是摩托车的三十分之一。如此“物美价廉”的交通工具当然收到热捧。
电动车相关 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自行车的基本功能,而且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以电池或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二是车辆重量在40公斤以下,三是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下,四是车辆要有脚踏功能。 据悉,公安机关一旦发现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已属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一律予以扣留,并将对驾驶人依法从严处罚。“对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我们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对持摩托车机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和扣6分,并依法扣留无牌机动车。”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违规,也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车主进行罚款,同时还将仔细检查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