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从7月起补发
(通讯员缪志强)根据广州市的统一部署,全市8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的长者将统一发放长寿保健金,本月底前申请的,将从今年7月起补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据悉,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8月发出《关于向全市80周岁长者统一发放长寿保健金的通知》(穗民[2010]257号)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全市居(村)委会受理符合条件的长者申请登记,并规定在今年9月25日前登记的长者可从今年7月1日起补发长寿保健金,逾期登记不予补发。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有少数长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把好事办好,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出了《关于延长长寿保健金申请补发时间的通知》,决定将原定9月25日截止申领补发日期延长至今年12月底,即7月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长者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居(村)委会申请登记的,均可从今年7月1日起补发长寿保健金。逾期办理申请的,则不再补发申请前的数额。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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