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档案局、增城市国家档案馆、增城日报社、增城市广播电视台将联合举办“增城记忆”专题展览,将通过一系列真实历史的画面,一件件实物展品共同寻找荔乡的史脉,感受城市的年轮与呼吸,见证增城市不断成长的历程。为进一步丰富“增城记忆”展览素材和载体,特向广大群众开展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增城市档案局、增城市国家档案馆、增城日报社、增城市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范围 (一)面向社会征集反映增城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名胜古迹、市井老巷、老建筑、名店名宅、民俗风情、民间工艺、市容市貌以及其它有价值的与生活相关的任何老照片、录音、录像、文稿、实物; (二)从一个人物、一户家庭、一个场景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历史照片、录音、录像、文稿、实物; (三)照片、录音、录像、文稿、实物要能真实反映增城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城市面貌等方面所发生的历史变迁,承载当年的记忆和辉煌或背后的故事; (四)涉及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记录增城历史文化遗产,以独特的视角展示增城风土人情的照片、录音、录像、文稿、实物。 三、征集要求 (一)文稿、实物 内容真实、可靠,并对文稿或实物作简单说明,注明提供者的姓名、联系方式。 (二)声像资料(照片、录音、录像) 1、照片:色彩、尺寸不限,影像基本清晰。提供照片时请附文字说明,写明每幅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照片中的地点、人物的姓名,摄影照片产权人姓名、地址、电话等。照片提供者,需确认所提供的照片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如发生侵权纠纷,其后果概由提供者承担责任。增城市档案局、增城市国家档案馆具有被收藏照片的使用权。 2、录音、录像:以原件为主,要求主题突出,画面完整,音像清晰。录音、录像需注明摄录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和配音、文字稿及曲谱等。增城市档案局、增城市国家档案馆具有被收藏录音、录像的使用权。 四、利用和宣传 对征集到的文稿、实物、照片、录音、录像,经鉴定录用收藏入增城市国家档案馆,并颁发《增城市国家档案馆收藏证》。增城日报社、增城电视台将进行专题报道。 五、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至2013年4月30日止。 六、投送地址 增城市档案局、增城市国家档案馆,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和平路22号(原市委机关大院) 联系人:陈小玲、余秀玲 联系电话:82728765、82759633 邮编:511300 电子邮箱:zcdaj@gz.gov.cn 增城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