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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民政局关于捡拾男弃婴公告

2013-3-14 13:23|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1498| 评论: 4|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1999年12月27日,在增城市腊布村福和方向公路旁的地方捡拾一名男弃婴。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该婴儿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证明或住所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到市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 ...
    1999年12月27日,在增城市腊布村福和方向公路旁的地方捡拾一名男弃婴。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该婴儿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证明或住所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到市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安置。

    特此公告


增城市民政局
2013年3月11日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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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失魂鱼 2013-3-14 21:27
可怜的娃,搞唔明的人点解要甘做
引用 zwj20020511 2013-3-14 23:26
[s:78]
引用 情满增江 2013-3-15 11:43
99年
引用 eason 2013-3-18 11:34
本帖最后由 eason 于 2013-3-18 11:37 编辑

   2013年 3月11日
- 199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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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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