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增城公安局消息,2018年9月8日至10月1日期间,黄先生在某婚恋APP认识一个自称刘兰的人,对方以服装店开业送花贺喜为由,诱骗黄先生在其介绍的花店购买鲜花,被诈骗人民币13560元。
案发后,增城警方一路追查,于10月31日在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某小区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伟(男,30岁,广东梅州人)。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伟供述了其通过购买婚恋网站女性账号,添加男性网友并聊天通话博取好感,然后以新店开业送花的形式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网上交友相亲要增强防范意识,想办法多方验证对方的身份信息,当对方以各种理由提出借钱、消费时要多留心眼,不要轻易与对方有钱财上的来往。
警方缴获的作案工具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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