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中午
荔城街食药监所收到举报
光明村锅头岭(土名)有一无证制售鸡爪窝点
荔城街食药监所迅速联合食药监局执法大队、公安食药环侦大队、光明村驻村工作组、光明村委等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
经联合调查,该场所涉嫌使用工业烧碱和双氧水泡制鸡爪。执法人员当即查扣鸡爪约700公斤、油约100公斤,过氧乙酸、氢氧化钠等工业化学用品一批。公安部门现场控制涉案人员4人、涉案货车2台。
与此同时,荔城街食药监所派出10名执法人员,对富鹏市场、兴发市场、城西市场、夏街市场和工业品市场的鸡爪销售业户(共19户)进行排查。
排查结果
✴责令下架无进货票据或票据信息不全的鸡爪。
✴对在售鸡爪进行快检,暂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来源:荔城街食药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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