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又征地!涉及石滩、仙村、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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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18-8-12 23: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又征地咯
呢次又边几条村“中奖”呢?
下面我地一齐睇睇边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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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3〕196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3地块情况如下
▼▼▼

地块一中新镇慈岭村、莲塘村

◆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铁路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5.1779公顷(折合77.669亩)。

宗地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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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 仙村镇沙滘村、蓝山村
◆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铁路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0.1347公顷(折合2.020亩)。

宗地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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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看大图)



地块三 石滩镇石厦村
◆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铁路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0.4649公顷(折合6.973亩)。

宗地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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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看大图)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途径:支付安置补助费、安排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

  (三)本局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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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炆港 发表于 2018-8-13 09: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派潭的就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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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行业的标杆 发表于 2018-8-13 16: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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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行业的标杆 发表于 2018-8-13 16: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个都想正是[s: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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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你 发表于 2018-8-14 13: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派潭的就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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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值地产-小黎 发表于 2018-8-15 15: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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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8801163 发表于 2018-8-15 17: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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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十宝《邓杰 发表于 2018-8-17 04:1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五系你屋征。关你米事吖。你目的想叫人买楼节。什么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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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一场梦 发表于 2018-8-19 15: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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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man 发表于 2018-8-20 11: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批新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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