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家园网友@微友
在荔城大道近荔景大道的红绿灯路口发生了一幕
一辆蓝色小车停在路中,一男子和另外一男一女在路中发生争执。
随后一男子从蓝色小车上拿了一个锤形物体,和另外一男子发生肢体冲突。
两名男子在路中冲突,女的大声在叫。
在现场没看到发生什么明显的交通事故痕迹,为何就小车就停在路中,人就这样争执起来了?
据目击街坊称,可能因小事发生摩擦从而发生口角。
由此可见,就因为一件小事,发生口角互不相让,继而动手!
一旦动手,后果可大可小!何必呢?
有句俗话说,打赢了进看守所,打输了进医院。
打伤人,要赔偿又要坐牢!你的人生就甘“收皮”!
被人打伤,执到一身痛,要住院,仲耽误工作。
万一搞出人命,呢种大罪,谁都保不了你!等着你的可能是死刑!!
所以凡事不能一时冲动,对双方来说都系百害而无一利!
在这个法治社会,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反而害了你!
而且在路中间发生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道路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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