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增江街东区市场买鱼所遭遇的,真的是令我又气又恨!
气的是我怎么会那么倒霉,碰上了这么可恶的奸商。
恨的是为什么在这法治的社会,既然还有人可以明目张胆的无非作为。
今天早上,在某档口买鱼的时候,电子称上显示总价10.4元,但老板非说是12元。
我几次提醒老板称上价钱,他说我不懂,岂有此理!
难道〈总价〉2字我都不认识吗?我有上过小学的呢!
我据理力争几次,他还是说我不懂看,满嘴污言秽语,对着我漫骂!
此时我心理明白了,我遇上“强盗”了,他可以指鹿为马,多少钱由他说了算。
奸商的天性再现,天秤的法码失去平衡!
我只好自认倒霉,乖乖的给了钱,离开档口的时候,我越想越不甘心,难道就任由这种人无法无天?
骗去几个小钱是小事,但不能助长这种歪风呀。
一种正义感在我心里由然而生,马上打电话给市场管理处。
在工作人员面前,在真相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卑鄙行为。
我轻轻的惩罚了他,罚一赔十,给了他一种警戒!
在此,我非常感谢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高,认真负责。
希望他们一而既往的继续做好工作,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合理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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