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旬,市公安局横店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经过侦查后,发现嫌疑人远在广州。
4月1日晚,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横店分局民警在广州市增城区嫌疑人朱某家中将其抓获。
(朱某被抓获现场)
29岁的朱某是广州市增城区人。去年3月份的时候,朱某在QQ群里看到有人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觉得可以赚钱,就叫人帮他注册了一个微信号,并花600元钱学会了具体操作方法。然后,朱某就开始接单做“生意”。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朱某共赚了10余万元。
(朱某房间内用来“接单”的电脑)
由于害怕被查到,朱某在去年曾一度“停手”。今年春节过后,朱某又开始接单。
【温馨提醒】
公民对个人信息要有保护意识,不要随意留给推销人员,不要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快递外包装上的信息涂抹后再丢弃;各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增强法律意识,相关公司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保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自身系统的安全防护性,防止信息被不法分子侵害。
来源:东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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