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呢样嘢竟然无辜被罚款,大家来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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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11 发表于 2017-12-13 00:1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遇到了一件很奇葩的事情。

12月5号那天,我接到一个自称供电所工作人员电话。

说我家电表封印被破坏,需要检查电表里面是否有窃电行为。

我电话同意后,他们就打开电表,说电表我焊接痕迹,怀疑我家窃电。

我当时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我自2013年购置此物业入住后,从未去查看过电表,也以为电表是有锁的,根本不可能去动电表,而且一直有交电费。

电费跟同事朋友交的比起来也有多无少,而且我家电费随人口增加电费也逐年上升的。

所以我敢发誓,如果有窃电行为天打五雷劈,子孙绝世。

接下来,我要求查明是谁动了我家的电表,要供电所出示我偷电的依据以及偷了多少电。

供电所的工作人员说查不出。

只要是电表封印被人破坏,窃电路主板被人动过,就认为我家电表不正常,要对我进行罚款。

在这里,我觉得这做法也太不讲理了,无证无据的情况下,就要罚款。

现在派出所抓人,法院宣判也要讲证据吧,为什么供电所作为国家企事业单位,未经调查就随便开罚单。

罚款理由也很不公平,意思是无法查明窃电量多少的情况下,按照180天计算。

每天家里的电器设备使用12小时,照明电器使用6小时进行计算,一算接近5000多的罚款,如果不同意罚款,就要对我家里停电。

这个我实在不能接受。

我去供电所交涉,拒绝签收涉嫌诬陷的文书,且去派出所反映要求调查有人破坏电力设备的情况。

我觉得电表被人动过很多种可能性,因为电表是在公众地方挂着的,很多人都能接触到并搞破坏,除非电表在家里室内挂着。

如果按照供电所的窃电理由,只要有人把电封拆掉,那就形成窃电并罚款,那供电所也太好赚钱了。

特别到了年底,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被人认为是创收途径:钓鱼执法。

我在这里想说,作为一个服务民生的供电部门,为何如此不讲道理,不顾民生。

为了让业主交罚款,竟然用停电手段。

电力不像其他产品,不用你这家可以用其他家的,停电停水对一个家庭是最可怕的。

希望增城的朋友们评评理,给点意见。

今天这事发生在我身上,说不定哪天就发生在你们身上,因为这样电表被做手脚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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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糯米鸡 发表于 2017-12-13 01:18: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也想找个没事焊接我电表的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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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 发表于 2017-12-13 1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另类糯米鸡 发表于 2017-12-13 01:18
呵呵,我也想找个没事焊接我电表的雷锋

[s: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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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rinaWu57 发表于 2017-12-13 11:0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社会还有这样屈打成招的,电表放在公共地方且没有上锁,供电局是否也有保管监控不到位的责任,不同意屈打成招接受罚款就要被断电,简直就是威胁恐吓我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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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过境 发表于 2017-12-13 12:3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另类糯米鸡 发表于 2017-12-13 01:18
呵呵,我也想找个没事焊接我电表的雷锋

钓鱼执法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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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顶 发表于 2017-12-13 14: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权,法院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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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11 发表于 2017-12-13 15: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类糯米鸡 发表于 2017-12-13 01:18
呵呵,我也想找个没事焊接我电表的雷锋

我觉得敢去弄电表偷电的真的全家都没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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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11 发表于 2017-12-13 18: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金顶 发表于 2017-12-13 14:00
强权,法院去告他

关系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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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顶 发表于 2017-12-13 21: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你查了下,希望能帮到你

都来看看!这样的强盗!
                                   ——控诉电力部门强盗行为
   我们是两个2010年毕业的大学生创业者,在南昌无亲无故。2010年底,我们通过贷款、借钱等方式筹得10万元在南昌市江大南路接下一家店面,作为经营浪莎品牌的专卖店,2011年1月1日正式营业。
" @8 Z! x5 ?# T2011年3月22日傍晚,店员突然打来电话,说有自称是供电局的人来店里说我们偷电,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店内,见到四名工作人员(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我们上前询问究竟是什么情况,但无人回答我们的问题,只是很快有一名工作人员给了店员一张纸,随即匆匆离去。我们都感到莫名其妙,也没有仔细看那张纸,只记得上面有一句话:23日之前……处理。由于自称是供电局的工作人员的匆匆离去,我们没有弄清是什么事情,但我们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偷电,于是就没有去处理这件事情。
# l$ t' B6 u, b1 v2 G) F四月初某天,晚上七点多,店员又打来电话,说上次的人又来了,于是我们在电话里告诉店员,让来人稍等一下我们很快过去处理。十多分钟后,当我们匆匆赶到店里时,“供电局”的人却已经走了。
' X/ R, h" ^8 v4月8日下午4点左右,他们又来了,据店员回忆说,三个人气势汹汹地冲进店里,二话不说把电表剪走了,在店员的反复追问下,。来人只留下一句“保留证据”。等我们赶回店里,找不到那张纸,打供电局客服,也查不到应该去哪里解决,最后找到了城东分局,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接下来的两天恰好是周末,城东分局反窃电组不上班,也没有值班人员,无奈之下,只能在周末关门停止营业,我想谁应该都知道,周末对于开店做生意人来说是多么黄金的时段,而我们却只能因为强盗们的无理取闹关门歇业。  U6 X3 w& L$ Y( h
4月11日上午,我们赶到供电局说明情况,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后来得知他姓李,是队长之类的职务)反复要求我们出示“单子”,也就是我们之前接到的那张纸,当我们告诉他找不到时,他告诉我们暂时解决不了,第二天再来。我们告诉他,没有电就没法营业,这会耽误我们的生意,李姓队长让我们先自己接上电,第二天再来。当天下午3点多,我们找到了一名电工,将电线接好。
( _7 U* L- N* I4月12日上午,我们又来到到了城东分局,李姓队长拿出一个电表,告诉我们,窃电的证据是电表上的某条起密封作用的线被动过,是用胶水粘的。我们问他如何解决,他告诉我们罚款6300多元。我们跟他理论说,我们接手这间店面还没多久,生意都还不错,收入也还稳定,在说我们店一共就几个日光灯和节能灯,又都是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会去偷电。李姓队长告诉我们,他知道肯定不是我们偷的电,但他们反窃电部门只认电表不认人,反正是这块电表从表面看起来就是偷了电,就得交罚款。六千多元对于我们来说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比我们店一个月的利润还要多,我们开店欠的钱还没有还清,再加上因为电表被剪走,我们的店好几天都处于停业的状态,一下子到 哪里去筹这些钱。李姓队长并没有松口,仍然是坚持要罚款,我们无处说理,又没有钱,只好先回了。
  D+ k4 t6 {8 f. u* y+ W之后某天,店员告诉我们,供电局又来了人,将我们的电闸关闭并且贴上封条。我们交不起罚款,又没有其他方法解决此事。! `! y  [2 k0 h2 V* V
4月20日中午1点左右,还是在我们都不在店的时候,当时我们的店员正在给顾客介绍货品时,看到门口有可疑的人在动电线,但因有顾客在店里就没有管,接着我们店又断电了,是有两人直接从外面剪断了我们的电线,店内彻底断了电。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告诉店员他们要做什么,试问这种小偷一样偷偷摸摸的行为是一个占有国家公共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有的行为吗?
# f, [, _. u+ V; O* P: L1 {0 D当天下午2点,我们到了城东分局,要求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六千多元的罚款是如何计算得出的,并要求查看他们所谓的“拍摄的证据”,李姓队长以工作人员出去工作为由,让我们第二天再去。无奈之下我们直接到三楼找到了某位领导,我们讲明事情经过和我们的理由,领导告诉我们:只要那块电表有窃电的证据,我们就必须要交罚款,无论是谁偷的电,除非我们有证据证明我们没偷电。领导还说,他们的工作程序就是这样的,他们解决过很多这样的事,都是只认电表不认人。
  L. ?& }$ U- j" ?4月21日下午我们又到城东分局,另一名万姓的队长告诉我们李姓队长不在,我们提出要看“证据”,并且想弄明白六千多元的罚款是如何计算得出的。万姓队长指着墙上的《江西省反窃电办法》告诉我们,电表的最大功率乘以窃电时间再乘以三倍,而我们的窃电时间是按照180天,每天12个小时计算的。至于“证据”,万姓队长告诉我们,得等到李姓队长回来才可以。我们等了20分钟左右,因自己还有其他事只能离开。# H3 D8 ?8 V! T4 K
( D: j+ L5 ?+ }" ?2 n9 ]1 v
作为两个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想凭靠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未来的生活努力奋斗,突然之间遇到这样的事情,让在南昌举目无亲的我们手足无措,供电部门的强势我们没法左右,我们有的,仅仅只是大学期间学到的有限的知识和年轻的身体,我们能做的,只有通过呼吁和控诉,争取我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 r. C* d" X' s, }0 y, p对于此事,我们提出如下几点疑问:* y4 m5 ]. o6 l
第一、从任何方面来讲,我们根本没有偷电的条件和理由,更何况供电局的人也说了,相信我们没有偷电。只是这块电表被动了是事实。那供电局的意思是否是其他人偷电犯了错误,他们查不出来,就要我们来承担责任。供电局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合法?8 m2 i, E3 u9 F; Z; q3 S
第二、供电局告诉我们,我们再怎么说也没有用,因为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我们没有偷电,那我想反过来问,供电局就有证据证明我们偷了电吗,供电局最多只能说明那块电表被动过,但交罚款的是我们而不是电表啊,如果真的只认电表不认人,那只管找电表要罚款去好了,他们所谓的说法是不是霸王条款?是不是强盗逻辑?
! A! j' @8 s0 Y) @第三、供电部门指着电表告诉我们那块电表被动过就是有窃电行为,并强行把我们的电表带走了,那供电局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不是自己把电表带走后对电表动了手脚来诬陷我们,更何况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电表被动过就一定代表着偷电了?
+ T: |& A2 U. h; J4 W第四、在我们接下店面三个月里,每个月我们都按照电表单的数字交清电费,从来没有动过电表,打开过电表的反而是供电部门来抄表的人员,如果真的是有偷电的行为,为什么在抄表的时候没有发现呢,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供电部门究竟是想对窃电行为进行监管,还是挖了个陷进让我们往里跳。既然供电局非说我们动了表,那我们很有理由怀疑电表是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做了手脚,因为接触电表最多的是他们。他们同样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为了“敲诈”罚款而做了手脚,这些人类似强盗式的工作方法让我们没法相信他们的职业操守。
+ s& W: w- T. T/ P; g% q% j第五、供电局有专门的反窃电部门,据城东分局那位领导讲有二三十个人专门做此类工作,那么我们想问,在我们接下店的前几个月,再往前到我们之前的店主做了一年,在这么久的时间内为什么没有查出窃电行为,既然你们内部有这么严格的规定,那有人窃电应该及时查出,结果没有查出谁窃电了反而来诬陷没有这样做的人,那这是不是算不算是“反窃电组”的工作失职?如果能在偷电事情发生时就及时查出来,我们也不用背这样的黑锅了,如果我们认了吃亏,那岂不是在替“反窃电组”的工作失职而承担责任。8 [) c) w, t7 W, y  n! c' }* ?
第六、供电局的标语总是少不了一句话“电是商品”。我们缴费用电,供电局供电,这已经形成了商业上的交易,那我们就有起码的知情权,但是从头到尾,我们没有见过那些自称是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见到的只有小偷一样能回避就回避的“工作人员”,偷偷地剪电表,偷偷地剪电线。我们是商品的使用者,可是供给的人说不供就不供了,这是真把我们当消费者了吗,这尊重我们消费者起码的合法权益了吗?# p3 d" ]3 u+ c% t" y5 t
第七、供电局告诉我们,反窃电部门是不可能在检查前通知别人的,这我们理解,他们手上掌握着他们自认为的权利,想来检查就来了,我们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但是当他们认为出现问题,掌握所谓的“证据”证明我们窃电之后,最起码应该在剪电表和电线的时候通知一声吧,不要说通知我们店主,连店员都没通知一声。这样的工作程序也是供电局的“规定”吗?那么对不起,我们只能再说一遍:强盗!
+ z$ u1 X- L, F第八、我们是开店做生意的,我们可不像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一样,旱涝保收,工作不工作都有工资拿。我们每天都要承担房租和人工成本,断了电没法营业,不能营业就没有收入,这样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 C# r5 H4 J% e1 g" S% H% S第九、反窃电组认证的我们的窃电时间是180天也就是6个月,但明明我们才接下这个店3个月(到查出“窃电行为”为止),这是什么样的理由让我们交罚款?反窃电组让我们自己去找之前的店主,那我们想问你们是干什么吃的?你们门口挂的“某某公安局刑侦大队驻某某”的牌子是干什么用的,那是我们的工作范围吗?
. X6 n" L4 P' ~; p) C, e3 Y: T第十、反窃电组的人总是将“反窃电法”挂在嘴上,那么我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清楚上面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几个字,你们的事实清楚吗,从头到尾,你们除了停电就是张口要罚款,没有任何沟通,没有任何理由可讲,这怎么就事实清楚了?在事实一点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你们就断了电,那到底是谁违反了反窃电法?9 P) x* k" G+ [. x$ S' U
3 n. L- s$ R3 J, B1 a1 M7 F

5 J- s' U+ L1 g; |/ C5 g供电局仗着自己手里掌握着垄断的资源,动辄以强行断电的方式要挟用电者,这样的做法还有没有人权?在讲求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他们这样做到底是要维护社会安定还是要扰乱社会秩序。供电部门“只认电表不认人”的规定只是他们很清楚电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没有了电我们就没法活,所以他们才掌握了话语权和决断权,这到底符不符合法律?我想他们之所以能如此嚣张,大概是许多无辜又善良的人在他们的欺行霸市下,在他们所谓的“我们的工作程序就是这样”的规定下自认倒霉,我们之所以不认倒霉,不认吃亏,就是想不让更多的人平白无故的受到欺压,我们想看一看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正义可言,还有没有道理可讲,我们决不会自认倒霉,决不会!!!4 e, }( h3 E% a3 |
面对强势部门,两个无助的大学生创业者别无他法,在咨询了律师后写下这篇文字,我们会将它发给有关部门和媒体,我们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途径让大家知道供电部门的强盗行为。这家店是我们走上社会的第一份“事业”,是我们现在唯一的“饭碗”,我们并不故意想闹事,也不是想做个“刁民”,我们要的只是一个公道的解决方法,我们只想踏踏实实用自己的努力去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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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外来者 发表于 2017-12-14 09: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2013年买下现在的房到现在四年了,我都不知道我家的电表具体位置是哪个,每个的电费都是从银行里扣,经过楼主这么一说,不得不让我担心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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