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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2014-6-13 14:10| 发布者: 增城家园| 查看: 6256| 评论: 3|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警方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获悉,市民举报涉 枪 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实、侦破案件的,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5万元。警方表示,市民发 ...

警方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获悉,市民举报涉 枪 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实、侦破案件的,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5万元。警方表示,市民发现涉 枪 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可拨打110或者向市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

    据了解,为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线索,严厉打击涉 枪 涉爆犯罪,《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涉 枪 涉爆及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 藏 枪 支 案件,追缴军用  枪、以火 药 为动力 发射 枪 弹的非军用 枪 支(猎 枪、小 口 径 枪、火 药 枪、仿 制 枪、自 制 枪、改 制 枪等)1至4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 枪 支(气 枪等)2-9支,军用 子弹10发、气 枪 铅 弹500发或者其他非军用 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追缴 军 用 枪、以火 药 为动力 发  射 枪 弹的非军 用 枪 支(猎 枪、小 口 径 枪、火药 枪、仿 制 枪、自 制 枪、改 制 枪等)5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 枪 支(气 枪等)10支以上,军用 子弹50发、气 枪 铅弹2500发或者其他非军用 子 弹5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 枪 支 弹 药及持 枪 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奖励:一是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 支 弹药案件,追缴军用 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 枪 弹的非军用枪支1-4支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 枪支2-9支,军用 子弹10发、气 枪 铅 弹500发或者其他非军用 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追缴军用 枪 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 枪 弹的非军用 枪 支5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 枪 支10支以上,军用 子弹50发、气 枪 铅弹2500发或者其他非军用 子弹5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捣毁非法制 造 枪 支弹 药窝点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二是破获持枪杀人、绑架、强奸、抢劫、伤害、制贩毒、寻衅滋事案件等持枪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此外,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追缴 仿 真 枪10支和捣毁制造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至50000元奖励;打掉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至50000元奖励;追缴 制 式 炸 药500克、黑 火 药或者烟 火 药1000克、雷 管10发、导 火 索或导 爆 索20米、手 榴 弹或 地 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收缴剧 毒 化 学 品、易 制 爆 化 学 品的,视情给予200元至1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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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609860562 2014-7-8 10:19
投 诉 书
(家诉字第020号)
(亲爱的网管大人:您好!我们请您为公平、正义和法治,手下留情,不要删帖。我们在此文后面有实名联系人,保证所投诉内容真实,否则愿负所有法律责任。谢谢!因为投诉三年,镇政府都不处理,被迫无奈,才有此举,请众网友帮忙转发,感谢!)
尊敬的中央纪委信访室、广州市信访局、广州市纪委、增城区信访局、增城区纪检监察局、各大媒体:
    各位领导您们好!在百忙中打扰,甚歉!但村民群众之诉求,如刺在喉,故不吐不快:我们是石滩镇凰埔村家埔合作社村民(全社共约530人),我们投诉增城市石滩镇政府相关干部不作为,涉嫌包庇有严重违法违纪的合作社干部!原因是:
我们投诉本社原社长陈伟成(凰埔村第五届支委)、上一任副社长陈建林等人涉嫌贪污公款、强占耕地私包建厂、强填鱼塘10亩等问题,由2011年11月开始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了,从石滩到增城信访,再到广州,前后共19次递交信访材料,在已经取得上级政府明确的复查结果后{见“增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公室《审计报告》(增农审报【2013】2号)”、“《增信访复查【2013】05号》”、等},石滩镇政府相关官员拒不按文件执行,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从《审计报告》下发,到现在已经9个多月了,经我们多次追问,还是杳无音信。最近,还千方百计地为相关责任人进行开脱,这样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违背了习总的“老虎苍蝇一起打”和执政为民的原则,请求上级政府对相关涉嫌涉案人员严查惩处!
一、国家信访办法规定中的其中一条是:从受理投诉起计,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和处理。但到现在已经有270多天了,石滩镇政府的相关干部不仅不回复和处理,而且还于2014年5月12日,在凰埔村委召开家埔社的村民代表会议,企图用村民代表签名同意,让上几届的170多万元不合理开支变成合理合法的开支!用这样的方法来为违法违纪者开脱,这不是赤裸裸的包庇是什么?在《审计报告》中,已经明确指出了责任人严重违反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详细列出了各项违法违纪问题如下:
1、约450万元的支出票据中,发现有问题的开支比例高达37.6%(即约170万元);2、克扣鱼塘租金等的贪腐约10万元;3、违规给家埔小学的纯拨款达231411.00元(学校的餐费开支,老师工资、红包,什工费等未计在内),无任何开支凭证。(详见《审计报告》第8-9页,第(六)条。);4、所有工程没有公开招投标,全社工程总支出共970411.60元,涉嫌暗箱操作,有中饱私囊行为,且无施工图纸、无工程预结算表、无正规结算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损害村民和国家利益;5、未经村民大会同意,私自补偿12万元给鱼塘承包者;6、假意遗失收支单据,逃避上级核查...等等...
——合理就是合理,不合理就要处理,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得民心,社会才能安定、和谐。反之,如果找几个人签签名就可以随心所欲,那么,他们把整个村子卖掉也是一转眼的事!
二、在《增信访复查【2013】05号》文件上,增城市政府尽管对家埔社非法填塘10亩的行为作出了判定:“属于违法行为”!但对身为党员、干部的主要违法违纪人员“陈伟成”、“陈建林”等人没有丝毫的处罚;他们骗村民买房地,令村民损失的117.3万元也没有提及如何追讨,请上级继续跟进查处。
四、在本年9月份,听说陈伟成已经停薪停职,接受调查处理,但村民们却不见有公布公示。至本年10月中旬,陈伟成还是与平时一样,到村委上班,到镇政府开会,于是我们到石滩镇纪委查询,一位姓刘的主任跟我们说,陈伟成是停薪停职了。我们问他为何还去上班和开会,答称是他的事。我们问为何不见有文件公示?他反问你是村干部么?我们说不是,他就不理我们。请问,有这样停薪停职的吗?对群众爱理不理,“为人民服务”岂非成了一句空话?
五、我们在2013年8月15日上午,再次向增城市纪检递交了一份标题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请求书》,即(家诉字第013号)及相关材料,增城纪检接收后转交石滩镇政府办理。
六、我们在2013年10月31日以快递的方式,分别向增城市委书记和市长投寄了《投诉书(家诉字第017号)》,2013年11月5日在网上向增城市长信箱也递交了此份《投诉书》,受理编号为“201311050002”,但至今未有回复。
七、我们于2013年11月27日再次到石滩镇政府纪委查询,姓刘的主任还是爱理不理,说:“我们做野不用向你们交代,如果不满意就去告我吧!”
八、我们在2014年4月21日早上,再次到石滩镇政府和纪委查询,没有任何回音。
九、2014年5月8日,我们依法到石滩镇政府,找刘卫高主任查询有无“《回复》”。因为,我们在2013年8月15日向增城纪检递交的《投诉书》即(家诉字第013号)至今已经有9个月了,已经严重超出国家信访局规定的“60日必须作出回复”的几倍期限!但刘主任却说此事已经不归他处理了,要我们去找河东片分管领导,我们问他具体找谁,他却支吾以对,不肯实说。我们无奈之下,只好再找谢伟良查询,工作人员打电话后说要我们稍等,谢片马上就到。但等了许久都未见人来,这时谢片有电话过来,说是他下乡去元洲村了,叫我们明天再来。——我们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互相推诿,但一个投诉从开始到现在,都过了两年半了,而且在各种事实证明充分之下,居然还不能得到解决,我们不知道相关办案人员是干什么的!!!?
其实,很多投诉原来并非有很大的问题,但被相关办案人员一拖再拖,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调解,最终酿成了被逼走极端的事例屡见不鲜,由此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更加加剧了方方面面矛盾的升级,因此而引发的,不仅仅是谁来负责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就在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活动的过程中,石滩镇政府个别干部敢竟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村民群众的投诉无动于衷,对违法犯罪人员却“关怀呵护”,对违法违纪问题却视而不见,见而不闻,闻而不查,查而不究,究而不彻;究竟他们收受了多少“好处”?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
民为国之本,有如航行在茫茫大海上的船只;法乃国之公器,有如操控方向的船舵;官是国之公仆,有如掌船之舵手。历史证明:操舵之人,必定要目光锐利,不偏不离,按章而行,才可一帆风顺。反之,必将舟毁人亡!
其实,村民群众的要求并不高,我们只求三餐温饱,不要被人强占耕地,不要被人欺凌而无处说理,不要自己的合法利益被人剥夺,足矣!敬请各上级领导为民作主,彻查到底,以清正廉明的史治开创祖国繁荣富强的未来。谢谢!
敬祝:身体健康!工作进步!
联系人:陈润明  电话:13527708655 证件:440125197304121714
        陈列桥,电话:13560363393      440125196004191716
    陈迟发,电话:18928980236      44012519680628173X
    陈锡秋,电话:13533918206      440125196803171711
    陈瑞雄,电话:13710001223      440125196604071718
    吴莲凤,电话:82926146         440125194708091722            
        陈伟锋,电话:13433055061      440183197712221718
        陈锡棚  电话  13650217343        440125196508011758
         陈桥光                           440125194901081710
                    祈求:国强民富,人人幸福!
                                      家埔村民
                              2014年5月13日
引用 增城万达大歌星 2014-7-14 16:11
[s:76]
引用 赛一流服务 2014-10-26 08:24
亲爱的网管大人:您好!我们请您为市民能安居乐业、正义和法治社会,我们真的投拆无门才请求您们媒体的力量帮帮忙解决,我们被增城市荔城街滨海花园滨海路12号一16号的(日宴美食)及(细心品尝美食)的油烟、噪音影响在美丽故乡安居乐业、个个精神上受到难以接受的压力,我们曾整栋业主连名去投诉要求他们整改但一直都没有整改,求求贵网络媒体帮忙反影处理。谢谢!一直支持您们的忠实观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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